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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出台意见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时间:2018-10-22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齐鲁网潍坊10月22日讯 10月22日,记者从青州市发改局获悉,近日,青州市法院在攻坚执行难工作中不断深化执行联动机制,联合青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联合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意见》,在教育领域对被纳入失信名单或者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限制和联合惩戒,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加强对被执行人在教育领域的信用惩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44部门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相关要求,由教育局协助法院对所招录学生父母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凡学生父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限制高消费的,一律不得录取到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对于已经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的,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政策转到公办学校就读。

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青州市法院和教育局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在教育领域推进联合惩戒。法院需要对个案进行查询时,教育局及时协助查询个案被执行人的子女是否有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情形,并提供所掌握的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缴费数额等相关信息。双方加强对共享信息的保密管理,完善信息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相关信息泄露以及用于其他用途。

依法保证被执行人子女的受教育权

坚持既对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限制、又保障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权的原则。对于因父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限制高消费而需要由高收费私立学校转到公办学校的,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政策予以解决,避免出现公办学校拒收情况,以保障被执行人子女的受教育权。